警方延長大埔宏福苑限制飛行區至5月17日|無人機放飛須獲授權|違者可判監2年罰10萬|籲市民勿誤墮法網

警方今日(8日)公布,鑑於公眾安全考慮,警務處在大埔宏福苑範圍設立的「限制飛行區」,將延長至5月17日(星期日)上午8時。警方提醒市民,在未獲授權下於限制飛行區放飛小型無人機,即屬違法。

限制飛行區詳情

  • 地點:大埔宏福苑一帶範圍
  • 生效日期:現已生效,延長至2026年5月17日上午8時
  • 適用對象:所有小型無人機(包括航拍機、消費級無人機等)

違規罰則

  • 如在未獲授權下於「限制飛行區」放飛小型無人機,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
  • 小型無人機持有者及駕駛員在飛行前,應先查閱SUA一站通的最新資訊

警方發言人重申,設立限制飛行區旨在確保公眾安全及保障在場工作人員順利進行。市民應嚴格遵守法例,切勿以身試法。如對限制飛行區範圍及相關法規有疑問,可瀏覽民航處官方網站或致電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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